教务通知
  • 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05-31 17:42  

    关于开展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教办高〔202415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2024年评价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4160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课程质量评价工作。

    一、评价目的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评价是支撑本科专业评价、推动专业建设、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和有效抓手。通过课程质量评价,逐步建立课程预警及准入退出机制,构建高质量本科课程体系。

    二、组织领导

    各院(部)要结合本科专业建设和专业评价工作,统筹部署课程质量评价工作,建立教学副院长牵头负责,各基层教学组织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稳妥有效、客观精确。

    三、评价范围

    我校所有专业开设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

    四、评价程序

    包括课程自评、学院复评、学校复核。学院为课程质量评价主体,对本院课程质量评价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一)课程自评。授课单位组织各课程教学团队对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对所有课程进行自评,按照世界一流(A类)、国内一流(B类)、国内平均水平(C类)、其他(D类)四个等级明确课程评价等级。并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自评报告”),整理相关支撑材料(详见自评报告材料清单)。

    (二)学院复评。学院组织对本院所有评价课程进行复评,认定课程质量评价等级。616日前报送所有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评价等级,并通过统一评价平台(网址、账号另行通知)报送每个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每类课程的8-10门优势课程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课程质量评价材料;其他课程质量评价材料学院自行存档待查。思想政治类课程、英语类课程、数学类课程、物理类课程、信息技术类课程、电工电子类课程、机械类课程、就业创业类课程、体育类课程由授课单位组织复评并报送“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课程质量评价材料。

    各院(部)对本院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填写2024年安阳工学院本科课程质量评价汇总表(附件4)。

    (三)学校复核。学校于617-620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每个专业上报的课程质量评价材料进行抽查复核。抽查复核过程中,如发现课程质量评价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将对该学院该专业的课程质量评价整体降级。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凝聚共识,相互配合,为全面稳妥开展课程质量评价营造良好氛围。

    (二)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课程质量评价工作,周密部署、严格把关。各院(部)应对课程质量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课程教学团队成员要以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为契机,深刻剖析影响课程质量的关键因素,查摆问题,持续改进,全面提升课程建设质量。

    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22室,联系电话2909755。

    附件:

    1. 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

    2.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3.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自评报告



    教务处      

    2024530


    附件【安工教务(2024)29号通知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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