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
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请各院(部)认真组织做好本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评教
教务处已在“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开启学生评教功能,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部门学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所有学生参加评教。
1.评教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各专业在校生,评教对象为各专业班级本学期的任课教师。
2.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
3.具体步骤:
(1)打开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jwgl.ayit.edu.cn/cas/login.action,依次输入“账号(学号)”“密码”后登录,忘记密码的同学可以联系所在学院办公室或辅导员修改。
(2)登录后在主界面选择“教学评价”,点击“提交教学评价表”,在“评价轮次”选择“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终结性评价”,依次点击所有任课教师对应的“操作栏”下面的“评价”选项后,进入“提交教学评价表”页面进行评分;对每位教师评分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对所有教师的评教工作。“提交”后数据不可更改。
(3)本次对任课教师评教采用直接打分的方式,分值为整数,最高分不超过100分;每位教师的分值不能重复。
4.其他说明: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本部门学生按照规定时间以认真、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网上评教。没有按时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不能进行“成绩查询”等事项。
二、教师评学
教务处已在“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开启教师评学功能,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本部门任课教师,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所有教师参加评学。
1.评学范围:我校各专业班级本学期的所有任课教师,评学对象为教师授课班级。
2.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
3.具体步骤:
(1)打开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jwgl.ayit.edu.cn/cas/login.action,依次输入“账号(工号)”“密码”后,点击“登录”进入主控界面。
(2)登录后在主界面选择“教师应用”,点击“教学评价”→“提交教师评学评价表”,在“评价轮次”选择“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依次点击任课教师对应的“教学评价栏”下面的“未评价”选项后,进入“提交教师教学评价表”页面进行评学。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质量管理科:2909755。
教务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