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 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12-13 10:15  

    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4号,附件1)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要求

    1. 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 推荐课程须于20241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线上课程及混合式课程需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2731日。

    3. 课程建设期间,需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4. 课程原则上从河南省认定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产生,推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2022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二)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求

    1.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2. 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3. 线上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

    4. 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院(部)党总支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三)申报推荐限额

    我校可推荐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共5门,线上课程1门参与省内遴选。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20238月以来积极参加我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培育的课程。

    二、申报推荐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课程团队须提交申报书、汇总表(附件2)、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和其他佐证材料。《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二)学校推荐申报

    请于12月16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办公邮箱,12月18日12: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222室。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2909755,教学质量科。

    附件:

    1.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2.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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