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 关于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3-09-19 09:08  

    各学院:

    根据《安阳工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级本科生实施学业导师制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从专业特点、师资力量、学生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为每个2023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择优配备学业导师,填写《安阳工学院学业导师聘任登记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

    (二)为便于后续管理,各学院应安排教学秘书依照《教务管理系统登记学业导师和学生步骤》(附件2),对实行学业导师制的本科生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处理。具体为:

    1.教学秘书登记。9月22日-9月27日,各学院教学秘书对2023级本科生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登记,依照附件2中“步骤1、2、3”即可完成。

    2.学业导师确认。学业导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按照附件2中的“步骤4”通过学业导师申请,确认指导学生。

    3.学生查看。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按照附件2中的“步骤5”,在“个性培养”模块中查看学业导师情况。

    (三)学业导师须填写《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记录表》(附件3)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学业导师应多与学生沟通并对其指导,每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3次,对每位学生的单独指导不少于1次,特别要关心帮助受到学业预警学生。《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记录表》打印后于每学年春季学期期末交学院存档。

    二、2022-2023学年学业导师考核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各学院按照学院导师制工作细则与考核办法,对每位学业导师进行考核,于9月22日前将《安阳工学院学业导师考核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2.优秀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学业导师总数的15%。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业导师,各学院填写《优秀学业导师信息统计表》(附件5),并提交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人一册)签字盖章送教务处,电子版发杨建军老师办公邮箱。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

    3.校级优秀学业导师将从院级考核结果为优秀者中择优选出。

    各学院应以本次考核为契机,按照学院学业导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学院的学业导师制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2909756。

     

    附件:

    1.安阳工学院学业导师聘任登记表

    2.教务管理系统登记学业导师和学生步骤

    3.安阳工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记录表

    4.安阳工学院学业导师考核汇总表

    5.优秀学业导师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19

     

     

    附件【教务处55号通知附件.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