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本(专)科教学运行管理、专业与课程建设的职能部门,并对挂靠机构教师发展中心、实验管理中心、课程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学校办学理念、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及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本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振兴本科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负责全校本(专)科教学日常运行和教学资源的使用调配工作,保持教学秩序稳定有序,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负责校历编制。
三、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本科教育专业建设规划,做好专业设置及调整,组织专业认证(评估)与评价等工作;组织制订和实施全校本科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学计划及各类教学法规文件。
四、负责组织各级各类质量工程的申报、遴选、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实践教学计划,落实实践教学各个环节,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负责实验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以及实验教学的督导与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日常课程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专升本考试、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及全国计算机等级等考试;组织协调学校承办的相关社会类考试。
七、负责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实施教材建设规划,指导学院教材建设,组织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的申报立项和编写出版工作;做好全校教材征订、供应工作。
九、负责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汇总及高层次教学奖励的计算工作。
十、负责学校智慧教室、多媒体教室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标准化考场的建设、更新、管理和维修维护,保障学校优质的教学条件。
十一、负责规划教师发展与职业生涯,制定教师发展相关制度,提供教学咨询服务;开展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专题研究与经验交流;负责新进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技能培训、本科工程项目申报培训等工作;负责骨干教师申报与考核;负责组织教学竞赛。
十二、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学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以及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组织并监督各相关单位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计划、使用、保管和废弃物处置等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年报编制和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课程中心制定和实施学校本科课程建设规划、统筹全校课程建设,规范课程准入与退出,督促和支持各开课单位建设(引进)优质课程资源等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