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安阳工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方案(试行)》已经印发(安工院〔 2007 〕 21 号),学院决定近期进行我院首批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请各系(院)按照安工院〔 2007 〕 21 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空白“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请将填好后的“申报书”(一式两份)于 2007 年 12 月 15 日前 交教务处 李宏 老师(同时发送一份相应电子文档),过期不候。学院将在 12 月 15 日 之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被批准的培育项目学校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按《安阳工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被批准培育项目的项目申报书教务处留存一份,所在系(院、部)留存一份。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咨询电话: 2909819 。
安阳工学院教务处
2007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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