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学院各部门、北校区管委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 河南省 2007 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的通知》(教人 [2007]744 号)文件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 2007 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 [2007]8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 2007 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现就我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人员范围 : 我院在职教师及拟引进教师。
二、基本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只通过考试没有证书本次不予受理)。
3 、教育基本理论测试合格(非师范类)。
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本周二 12 月 11 日 统一到地区医院空腹体检)。
5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提交材料要求
1 、个人材料包括:
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 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 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 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⑧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⑨按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 师范类自考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应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⑩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予以直接认定,但需提供以上①至⑦项各项材料,具有副教授(教师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还需提供职称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①至③项可到教务处领取,也可到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网上下载。
2 、个人材料受理要求:
①每位教师须自备档案袋一个并签上自己姓名,将所需各项材料按照上面顺序统一装在档案袋中,学历(毕业)证书、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以及需提供的(学籍证明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聘任证书原件)放在档案袋最前面。
②各项需要自己填写的内容统一用黑色签字笔(中性笔)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晰、整洁,其他笔填写无效。
③复印件一律按照 B5 格式复印,其他纸张格式无效。
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贴照片处应按照相应要求贴上个人同版彩色照片。
⑤每人交材料时须另外交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B5 格式),个人同版彩色照片小 2 寸照片两张贴在复印件上。
⑥体检表由学校统一到地区医院领取,体检表上没有贴本人照片者,报材料时另外补交照片。
四、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1 、截止时间: 2007 年 12 月 13 日 上午。
2 、费用要求:参加教学基本技能测试者需另外交测试费 260 元
3 、基本技能测试时间待省教育厅进行教师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申报类别及学科如需变动,请在报送个人材料时通知教务处变更,否则教务处将按照教师资格报名进行教师资格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 2909756 。
安阳工学院教务处
2007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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